零容忍!泉港查处4起案件!织牢疫情防控海上防线


鉴于海上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期以来,泉港“严、紧、细、实”抓好渔船海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打好“重教育 严执法”组合拳,织密织牢疫情防控海上防线。



案件1

8月8日,南埔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沙格村与肖厝村交界处巡逻时查处到一海上渔排房屋内非法存有危险物质。经查明:今年6月初开始,沙格村渔民陈某才将4桶汽油(经过磅,重量为0.06吨)非法储存在沙格村与肖厝村交汇处海岸边一渔排房屋内。陈某才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和《海关总署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关于严格查禁非法储存、买卖成品油的通知 》(署厅发[2003]389号)第三条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没收汽油0.06吨。




案件2

8月30日,南埔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进行海上疫情防控排查工作中发现沙格村渔民王某民于8月24日,未经报备允许驾驶一辆船号为“泉南沙102”的铁制船擅自出海从船号为“华衡165”的船上将一名风险未知的船员张某亚运送上岸。王某民未遵守泉港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15日发布的《泉港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的规定要求,其行为涉嫌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拟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民处以行政警告处罚。




案件3

9月7日,南埔镇联合南埔派出所开展海岸线巡查,途中发现一艘船号为泉南惠063船舶涉嫌未报备出港,经调查了解,该船船主系惠屿村渔民肖某清,当日早9时出港拒不报备,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案件4

9月7日,泉港区农水局联合公安、海警、海防等涉海部门现场拆解查获的3艘“三无”船舶,保持海上疫情防控严打高压态势,有效提高震慑力。



下一阶段,泉港将持续发挥渔港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加强联控巡查,从严打击“三无”船舶和海上非法交易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遏制疫情从海上输入,全力做好渔业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来源 | 泉港农水局、活力南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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