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剩4天!6月30日前参保有补助!



还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众
注意啦!!!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6月30日前参保有补助,逾期缴费的将不再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

自2023年7月1日起,除新生儿、入学新生、职工医保转参加居民医保、困难人口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外,新增参保居民按个人缴费金额(360元)和财政补助金额(不低于610元)之和缴费,且设有30天医保等待期。为避免逾期不能享受财政补助,烦请相互提醒告知尚未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群众,尽快完成缴费!


一、如何参保登记


已在我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无需重新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登记(由医保系统默认续保登记),直接按下方缴费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保费。
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群众,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泉服务”APP办理线上参保登记,也可携带相关材料(《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泉州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提供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保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并通过下方任一缴费渠道完成缴费。


二、如何缴纳医保费


已参保登记的群众可通过"福建税务”微公号、“闽税通”APP、“云闪付”APP等渠道自助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个人社(医)保办费平台办理缴费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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