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 严执法 守牢烟花爆竹“安全关”——泉港区公布5起烟花爆竹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为持续抓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非法行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保障辖区广大居民群众平安过年、喜庆过节,现公布5起烟花爆竹领域违法典型案例。借以警示提醒大家,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


案例一: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对泉州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4年1月26日,接相关线索举报,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对泉州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核实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泉港区应急管理局立即依法对泉州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该行为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现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从严顶格处罚。


案例二: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对泉港区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2日,泉港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泉港区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零售店存在“烟花爆竹产品摆放在许可载明区域外”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该行为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三: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对泉港区某纸品店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2日,泉港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泉港区某纸品店检查时发现,该纸品店存在烟花爆竹产品超过许可载明限量(超50箱),以及烟花爆竹产品摆放在许可载明区域外销售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该行为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现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四: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对泉港区某烟杂店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1日,泉港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泉港区某烟杂店检查时发现,该烟杂店存在烟花爆竹产品摆放在许可载明区域外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该行为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五: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对泉港区某纸品店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2日,泉港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泉港区某纸品店检查时发现,该纸品店存在烟花爆竹产品超过许可载明限量(超70箱)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该行为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现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 | 泉港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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