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新闻
来源:泉港融媒体中心
2024年4月12日 11:22
现场图 网友摄
4月10日,“今日闵行”发布情况通报:经闵行公安分局、闵行消防救援支队核查,发生自燃电动自行车所装载使用的60V锂电池
系违规改装,闵行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已对该车车主李某(男、25岁)处15日拘留,并处人民币500元罚款。
事故核查中,发现事发小区西侧的消防车通道在事发时段被一辆牌照为 “沪JY***3”的机动车
占用、堵塞,闵行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已对该车司机姜某(男、49岁)处人民币500元罚款。
青浦一男子“飞线充电”
引发火灾被行政拘留
电动自行车是人们日常出行优选的代步工具,那么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呢?警方有四点提示送给大家:
市民群众一定要购买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电线、电池、充电器等都会增加火灾风险。
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自行车起火后造成连锁反应,造成更大的事故。
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一旦起火,会阻断逃生通道,易造成人员伤亡,更不能把电池带回家充电。
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