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哥俩”,酒后别开车,否则......










醉酒闹事的新闻不少见

但喝了酒后开着车

跑去派出所闹事的

还真是不多见

近日

前黄就有这样一位“奇男子”

酒后开车到派出所闹事,结果……


7月17日1时许,泉港交警大队涂岭中队接前黄派出所电话称:发现一闹事男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查,该驾驶员黄某当晚独自在家喝酒后,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出门找朋友,驾车途经前黄派出所时,酒劲上头想要去派出所闹事便开车冲撞派出所大门。派出所民警在对其询问过程中,发现黄某浑身散发着一股浓烈酒气,怀疑该男子有酒驾嫌疑,便电话通知泉港交警出警。

涂岭中队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对黄某进行酒精吹气测试,发现黄某涉嫌醉驾,又安排其抽血检测。最终,黄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22.46 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另查明,黄某于201710月因醉驾被处罚过,其行为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夏季炎热、昼长夜短

群众夜间出行和应酬增多

酒驾、醉驾风险增加

泉港交警严查酒驾不放松

现曝光近期查处到的部分案例


违法案例曝光




7月21日23时29分许,张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驿峰路交警大队路段被山腰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吹气测试,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7月22日0时31分许,郑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驿峰路交警大队路段被山腰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抽血检验,郑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3.4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7月22日0时21分许,黄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驿峰路交警大队路段被山腰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吹气测试,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为什么蜀黍反复强调

切勿酒驾!切勿酒驾!切勿酒驾!

酒驾醉驾的危害

再次敲黑板
酒驾危害猛于虎

莫拿侥幸当幸运

泉港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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