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政府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近日,泉港区政府发出通告,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通告指出,根据《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泉司〔2024〕37号)要求,泉港区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通告显示,此次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1.《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港区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泉港政规〔2023〕4号)

2.《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石化高新技术孵化基地的若干意见》(泉港政综〔2016〕23号)

通告指出,对于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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