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通告,2024年12月30日20:30至2025年1月1日12:00,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暂停办理我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城乡居民等各类缴费人所有渠道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为避免广大市民朋友缴费受到影响,现对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期变更通告如下:
一、税务系统停机前登记参保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025年1月1日至1月3日期间通过税务征缴渠道完成缴费的,本次医保缴费之日按2024年12月31日确认。
二、税务系统停机期间登记参保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2025年1月1日至1月3日通过税务征缴渠道完成缴费的,缴费日期按参保登记之日确认。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