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RT.1

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保,因为大学生大部分学习生活时间都在学校,学籍地参保更方便大学生就医报销,能最大程度保障大学生基本医保权益。未在我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开学初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报名参保,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进行缴费即可。

PART.2

9月入学新生: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其他在校学生: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PART.3

在我市参保的大学生除我市居民医保待遇外,还能额外享受以下待遇:非我市户籍的参保大学生,经备案在户籍所在地市定点医院就医,享受我市市属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政策。前往本校异地校区学习的大学生,经备案在异地校区所在地市定点医院就医的,享受我市市属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政策。大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可享受学生意外伤害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大学生在高校内设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等医保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