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庄重文实验小学2025年秋季新生报名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不招“择校生”的原则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泉港教综202543号)
等省、市相关文件精神,2025年秋季我校实施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现将我校202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网上入学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2.坚持“三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注:户主为祖父母的需指定一名子女的适龄儿童就读)

二、招生对象

2018.9.1~2019.8.31出生的6周岁片区内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1.出生和实际居住在龙山村、陈庄村1-3组原住民户口的适龄儿童(均不含外孙子、女);

2.南山中路以东荷福路以西驿峰中路以南锦绣街以北所划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商品房购房户子女。

招生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片区内适龄儿童按以下招生程序和时间

610日前:学校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6月6日-7月1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登录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子女入学申请。

7月1-7月4日: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登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各类政策照顾对象通过闽政通“泉服务”-小学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7月6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入学申请网上报名登记通过闽政通“泉服务”-小学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7月7线下便民咨询服务。网上报名出现异常等情况,家长可携带材料到学校具体咨询。

7月8-7月17日:学校审核信息。学校登录系统审核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政策照顾等对象的登记信息并进行入户核查。

7月18公布网上初审结果。家长可通过闽政通“泉服务”-小学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查看初审结果。

7月19-720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各类对象报名情况资格审核结果,向区教育局报送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对象资格审核结果。

7月21-725日:区教育局组织抽查核实招生对象资格。

810日前: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接收户籍在本区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学校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随迁适龄子女等对象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

五、网上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期间需提供的材料较多,请家长对照通知根据自身报名类型,提前准备报名材料,及时查缺补漏,提高报名效率。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请如实填写学生的信息、监护人的信息、有房产的须登记房产信息。按照页面提示,拍照上传的户籍、房产、亲子关系、“两证”等材料要清晰、有效。具体材料内容:

(一)龙山村、陈庄1—3组等适龄儿童入学对象

提供户籍材料:

户口簿首页(必填)、户主页(必填)、父亲本人页、母亲本人页、适龄儿童本人页(必填)、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选填)、其它材料证明(选填)。

(二)已入住和入户的购房户适龄儿童入学对象

除了提供以上户籍材料,还须提供房产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购房: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必填)、其他证明材料(选填);

2.适龄儿童祖父母购房: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必填)、户口簿首页(必填)、户主页(必填)、学生本人页(必填)、产权人户口页(必填)、其它材料证明(选填);

3.安置房

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拆迁协议、交房证明(必填)、其它材料证明(选填);

温馨提示:

①在报名时,需如实填写“购房情况”,再根据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信息或购房备案合同,填写产权证号、房产详址等信息;为了避免反复修改信息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认真填写、核查报名信息。

②产权证号:一般由产权类型 编号组成,如:泉国土房证第123456号,该房产的产权类型为“泉国土房证第”,编号为“123456”;在报名时,家长以下拉选择的方式选择“产权类型”,以手动输入的方式填写“编号”(填写框中,只需填写数字)。

③如“产权类型”的下拉选择中均未找到与实际房产一致的类型,可以选择为其他,以手动输入的方式填写产权证号。

④购房合同编号:一般为一串编号,报名时只需填写编号即可。

、其他说明

1.招生对象年龄为:年满六周岁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后学生学籍将建立电子文档,全国统一管理。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应真实详细,如有不实,后果自负。(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基200831号》文件规定: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2.招生对象户口落户截止时间:当年度的3月1日(含3月1日)。

3.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购房户适龄儿童超过本校招生规模,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如购房合同签订时间相同则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未录取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邻近的城区小学就读。

4.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接收1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户主为祖父母的需指定一名子女)。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入学;

5.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未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6.独生女的子女与其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7.适龄儿童入学必须查验“预防接种证”待开学后交予班主任)

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泉州市教育局印发《泉州市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入学前,学校必须查验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儿童如有漏种疫苗的,请于9月份开学前到医院进行补种,并开具补种证明,开学时交学校存档。

预防接种情况《查验报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打印:

1)方式一:家长在“福建卫生健康公众服务平台”(福建省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查验,自行打印《福建省查验报告》。

流程:福建卫生健康公众服务平台—公众服务—预防接种—入学入托查验证—输入孩子信息查询—查看证明,即可显示儿童福建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长按报告,可保存图片,发送到电脑即可打印。

2)方式二:家长到幼托机构(学校)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目前为该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或管理的接种单位,接种单位通过福建省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并打印《福建省查验报告》,特殊情况下无法打印的可手工填写《泉州市查验报告》。

对于完成全程免疫儿童,填写(或自行打印)一联《查验报告》交儿童家长。对于未完成全程免疫儿童,填写(或自行打印)两联《查验报告》,其中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另一联由儿童家长作为疫苗补种凭证,并在完成补种后交学校再次查验。

8.为加强校园工作,网上报名出现异常等情况,到现场咨询时,请家长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一名适龄儿童仅限一名监护人入校提交核查材料,禁止携带孩子入校。

2)请注意爱护校园内的设施及环境卫生,请勿在校园内吸烟。

9.入户核查时间:7月14-15日。

10.温馨提示:所提供材料应真实、合法,如发现伪造材料,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招生咨询电话:68162309      68162306

泉港庄重文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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