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新闻
来源:泉港法院
2025年7月25日 18:23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71号新审判大楼305办公室。被执行人一:肖弼星,男,汉族,1974年2月2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740228****,住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柯厝新村16号。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
悬赏金额及条件:1.第一个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经法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奖励该举报人200元赏金;2.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赏金。
被执行人二:林银花,女,汉族,1980年8月2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52119800824****,住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凤南村蔡头桥16号。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4日)悬赏金额及条件:1.第一个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经法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奖励该举报人200元赏金;2.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法院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赏金。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