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现就公开征集泉港区应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请您围绕以下六个方面问题向我们提供问题线索: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异地办案协作手续的,未解决管辖争议的,未在当地有关机关配合下等情况,违规实施异地执法的行为。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非税收入任务,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谋取利益等行为。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未按照法律法规明确收费、罚款、检查、查封的事项、依据和标准且未向社会公开。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组织或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擅自增设事项,提高标准、金额、频次,不当扩大查封扣押范围等行为。未及时制定、调整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不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类案不同罚。

(四)执法简单、粗暴问题。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陈述申辩、不问缘由,对待群众“冷横硬推”,甚至粗暴执法等问题。“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

(五)执法“寻租”问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行为,对参与执法的第三方机构和人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该处罚的不处罚、拖延导致办理案件超时限,该移的案件不移送、接收移送的案件该处罚未处罚等行为。

三、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1.受理电话:0595-87971529,电话反映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

2.受理邮箱:qganba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四、提供线索须知

(一)实事求是。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您在提供问题线索时,详细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和涉及的执法单位、执法类型和线索提供人的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受理重点。主要受理重点整治内容中明确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三)鼓励实名。为便于开展线索核查工作,请实名举报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保密信息隐私。

感谢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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