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泉港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流程 →

根据《泉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2017-2020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港政综〔2017〕211号)和《泉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港区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泉港政办〔2016〕24号)等文件精神,对全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现将工作流程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具有泉港区户籍,未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金待遇,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按年龄划分4个标准档次:

1.70周岁-7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2.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80元;

3.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4.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500元。

  三、发放流程  

1.高龄补贴实行按月进行社会化发放,由区民政局通过银行直接存入享受对象的个人新农保银行账户。

2.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3.对新增对象,从符合条件之日的下月起发放高龄生活补贴。已享受高龄生活补贴的老年人去世后,补贴款从去世之日的下月起停止发放。

咨询电话:0595-681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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