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手机嗡嗡震动,一笔又一笔转账涌入徐某账户。他的指尖快速点击屏幕,将下家转来的资金分批投入某“六合彩”网站。那些跳动的下注号码,承载着众多下家对“暴富”的虚幻寄托。
平日没有固定工作的徐某,痴迷于研究“六合彩”。一次偶然机会,他发现了一个境外“六合彩”赌博网站,从此每月投入数千元参与赌博。

参赌过程中,有时运气好,徐某也偶有斩获,并向熟人吹嘘。听闻他的“辉煌战绩”,出于信任,亲朋好友们开始委托徐某通过网站代投“六合彩”。
2024年起,徐某便不再亲自参赌,而专门从事网上代赌“六合彩”。赌博网站根据每笔下注金额,按比例向他“返佣”,并从中奖的奖金中给他“抽成”。靠着这门稳定“生意”,徐某每月能有三四千元进账。
蔡某和叶某(均另案处理)是徐某的主要下家,随着二人转来赌资日益增多,徐某得知他们背后也有了更多层级的“下下家”。为笼络二人,徐某开始效仿网站返利模式,按比例给他们发放“辛苦费”。

2024年底,徐某经手的赌资已累计破百万元,他从中获利三万余元。这种只需在家动动手指,便轻松获利的“躺赚”模式令徐某沉醉,期间虽有旁人劝他收手,但他始终无法舍弃这条“生财”之道。
当下家蔡某被警方带走时,徐某仍心存侥幸。不久后,徐某与叶某也被抓获归案。
2024年1月至案发,徐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参与“六合彩”赌博,收取赌资后在网站上进行投注,从中“抽水”渔利。经审查,检察机关认定徐某涉嫌赌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