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泉州石狮市鸿山镇
两辆货车起火
究竟是怎么回事?
经调查
该起事故起火原因为
工人魏某某在给货车进行气焊作业时
中途离开
未全程进行现场看护
动火作业时产生的火星
飞溅到货车上引发火灾
最终致现场两辆货车着火
发现货车起火后
该名工人迅速利用高压水枪不断扑救
终于将明火扑灭
消防员接警到场后
仔细检查了现场
确保火势被彻底扑灭
所幸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
当场依法对
工人魏某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
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在安全管理中
凡是动用明火或者
可能产生火种的检修作业
都属于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具有
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等特点
动火作业过程中产生的
高温火焰及残留热量
危险性不容小觑
若操作不当、防范措施不到位
极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相关案例
6月7日,石狮市永宁镇塔石村一企业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系企业聘请的电焊工在二楼电焊作业时,掉落的火星引燃一楼可燃物引发火灾,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

4月14日,鲤城区海滨街道新门街一辆载有玻璃的货车发生火灾,经过紧张处置,明火被扑灭,所幸无人员伤亡。经调查,起火原因系工人在切割作业时产生的火星溅射飞入小货车车厢后排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遵规
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边环境
清除现场可燃物
作业时要做好现场监护
并配足灭火器材
提前掐灭“导火线”
防范火灾发生
动火作业“六必须”

电焊气割作业“十不准”
也请牢记!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