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物流车辆看过来,再不去备案就要面临最高五万元的罚款!

  近日,泉港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开展检查无证物流车辆联合执法行动,消除物流寄递的安全隐患,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现场声 执法人员:“你们就是备案没出来,还在继续(营业),就是说业务都没有停止,还在继续。那不行你把所有台账,物流的台账都拿出来。”



  在泉港区驿峰路春满城的一家物流公司里,执法人员正在核实工商营业执照,并进行现场检查。据了解,该公司从事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配载以及货物运输仓储理货业务等,执法人员于2016年9月份开具备案通知书并口头告知其2016年10月12日前到泉港区运输管理所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然而,在现场,该公司负责人无法提供相应备案证明。


  区交通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负责人 王建文:“我们今天查处了总共是6家,我们也是根据工商办理的这个证件,查一下到我们那边备案的有多少,对这些还没进行备案的进行一个通告跟备查,确保他们在下一步工作当中,落实两个百分之百的实名制还有百分百的开箱验视,也是保证这一大项任务的安全顺利进行。”



  根据规定,从事货物运输、货物代理等公司,必须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到交通局办理从事货物运输备案后,方可进行营业。此次联合执法,目的是消除物流寄递的安全隐患,保证物流公司运输、储存以及道路运输安全,促进区内交通稳步发展。



  区交通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负责人王建文:“下一阶段,就是说对于这些物流寄递企业既不改正的,也不到(交通运输管理局)进行备案的,我们将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管理条例》,拟对他们处1000-3000元的罚款,如果再发现没有开箱验视,那我们也将对他实行五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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