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实施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提升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有力回应了群众的需求与关切。

在实施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中,区民政局健全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分类分档推进城区低保对象补差工作,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持续推进低保安居工程建设,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一、二、三档城乡低保对象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775元/月、543元/月、380元/月,人均月补差为412元,受益群众8839人;特困人员分散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1010元/月和1210元/月。截至9月共发放各类生活保障金4212万元;50户低保安居房如期动工、有序推进,5户提前完工,已为12户拨付补助款42万元。


在此基础上,区民政局优化临时救助审批流程。出台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意见,下放审核权限、提高补助标准、实施救助监管,以巩固提升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目前,区级临时救助标准提高至5000元,单笔补助金额3000元以下的由镇(街道)审核,并下拨80万元设立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实行资金监管。截至今年9月底,已为1016个困难家庭和个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06.68万元。

同时还畅通先行救助绿色通道。疫情期间,分赴7个镇(街道)汇总困难群众的差异化帮扶需求,开通“先行救助、后补手续”绿色通道,分类施策、及时施救;对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开展上门服务。实施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扩大临时补贴受益群体。今年来,共慰问困难群众560户,分发粮油780份、生活用品1200份、口罩8000只,发放临时物价补贴3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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