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醉驾致2死2伤,官方通报:双开!刑拘!

8月6日,据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委宣传部消息,南郑“8·03”案件公安联合办案组发布通报:

8月3日20时许,张某驾驶机动车行至南郑汉山街道幸福路中段时,将4名行人撞倒,现场1人死亡,警方赶到现场后立即组织另外3人送医,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名伤者正在就医,目前无生命危险。张某被公安机关现场控制,随即经抽血鉴定为醉酒状态,未检测出毒品成分。市公安局已提级侦办、异地用警,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张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将坚决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

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提级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张某为南郑区正科级公职人员,案发当晚下班后,受多年前同在乡镇工作的旧友相邀聚会饮酒,人均消费74元(含酒水),系自费付费。经研究,对张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案件发生后,南郑区委、区政府组织力量做好受害人家属善后,积极协调对受害人及家属赔偿等事宜,提供优秀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帮助受害人及家属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发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都将严惩严办,并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拒绝


酒驾


家人团圆、朋友相聚

小酌几杯可以助兴

开怀畅饮尽显豪情


畅享欢聚时刻

莫让酒驾害人害己

拒绝酒驾安全出行

酒驾的危害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

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


酒驾的影响

人们在喝酒过后,对驾驶车辆有六项很重要的影响:

(一)视觉障碍: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外围视界可达180度,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

(二)运动反射神经迟钝:慢了一两秒。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

(三)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四)使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五)使心理变态。酒精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对周围人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

(六)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瞌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酒驾的判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图片来源:新华网

酒驾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图片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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