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泉港已发生!



入正月

闽南多有拜祖先

接财神、迎灶神

敬天公等民俗

家家户户少不了

焚香点烛祭祀祈福

但一定要多加小心

稍有不慎容易引发火灾

烧香变“烧家”

造成惨重损失



案例一

2月18日凌晨3时30分许,泉港区山腰街道陈庄村一民房发生火灾,有3人被困楼顶。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楼房一楼“拜天公”的桌子着火,浓烟正顺着楼梯上涌。经过近半小时的紧张扑救,明火被成功扑灭,3名被困人员被救出。


案例二

2月18日,石狮市凤里街道鸳鸯池西路一住宅发生火灾,所幸火势不大,明火很快就被消防员扑灭。据房东讲述,事发前,自己曾在家供奉佛龛,点燃蜡烛后离开。不料,蜡烛燃尽引燃了佛龛周边可燃物,并蔓延到房间内的家具,引发火灾。



案例三


2月9日11时许,德化县龙浔镇一小区发生一起佛龛着火的警情。所幸火势不大,明火很快就被消防员扑灭。



案例四

2月8日13时49分许,永春县一民房发生火灾。起火部位为卧室房间内床、衣柜、空调等物品,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据户主说,其母亲在敬完“床母”(闽南习俗)之后离开家门,蜡烛引发了火灾。



烧香祈福

祈求的是平安

若是忽视了安全

会招来灾祸

还要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科普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泉州消防温馨提示


烧香祈福 勿疏忽大意

大家使用香火祈福时

千万注意消防安全

火源远离易燃易爆品

香炉、长明灯放置在

不燃材料或地面上

焚香点烛要有人看护

做到人走火熄等

以下注意事项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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