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关于
“中国长寿之乡·泉港”半程马拉松赛事期间
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
实施临时飞行管制的通告
“中国长寿之乡·泉港”半程马拉松(以下简称“本届赛事”)将于2025年3月23日上午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规定,赛事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实施临时飞行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5年3月23日5时至12时
二、管制区域
1.半程马拉松
泉港锦绣广场(起终点)→锦绣街(东行)→埭沙路→滨海东路(南行)→渔港路→渔港路(峰尾码头折返)→渔港路→滨海东路→滨海东路(海浪湾休闲广场)→滨海东路(滨海水上世界折返)→滨海东路(荣坤大楼)→滨海东路(文化广场)→埭沙路→锦绣街→泉港锦绣广场(起终点),全长为21.0975公里。
2.欢乐跑
泉港锦绣广场(起终点)→锦绣街(东行)→学府路→纬五路→纬五路(荷福路口折返)→纬五路→学府路→东西二路→南山南路→锦绣街→泉港锦绣广场(起终点),全长为5.20公里。
三、管制对象
各类“低慢小”飞行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四、管制措施
1.根据本届赛事现场要求,未经“中国长寿之乡·泉港”半程马拉松组委会授权同意(报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联系人:小洪,联系电话:87995511),禁止各类“低慢小”飞行器在相关活动区域飞行。
2.管制期间,由“中国长寿之乡·泉港”半程马拉松组委会、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联合安排专人对赛道全线和起终点进行巡查,一经发现违规飞行物将依法驱离或击落。
3.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
“中国长寿之乡·泉港”半程马拉松组委会
2025年3月14日
来 源 | “中国长寿之乡·泉港”半程马拉松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