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便于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和反映泉州市“校园餐”、教辅征订、校服购买相关问题,现将泉州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公布如下。
一、相关说明
1.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有具体线索材料,如实反映问题,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倡实名举报。
二、专项整治项目受理范围和举报方式
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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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用购买校服谋利专项整治
受理范围:1.校服无成衣合格标识;2.校服质量差、价格高,质价不符;3.学校未公开校服采购方案、流程、结果等信息;4.学校未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5.学校频繁变动校服款式;6.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校服;7.学校向家长收取校服质量检测费用;8.学校及相关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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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泉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