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一人违规动火,拘留3天!

4月3日16时许

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一厂房着火

所幸扑救及时

未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过火面积约90平方米

造成建筑及部分设施设备受损

经现场勘查
施工人员杨某
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
进行屋面电焊作业
飞溅的高温焊渣引燃周边可燃物

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公安机关依法对无证电焊、违规施工引发火灾的杨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责令涉事企业限期整改,严格落实施工动火审批监管制度。


当前,全国正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证操作、违规施工等行为。


电焊切割属于特种作业
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的特点
若操作不当,防范措施不到位

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从事电焊、气焊、切割等

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方可上岗作业

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审批手续
作业时要规范操作
↓↓↓
在动火作业前务必要办理相关手续

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并做好现场清理和防护工作
防范电焊作业出现事故









来  源 | 莆田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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