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
这条画在路面上的白色线条
既是驾驶人的“文明线”
也是行人的“安全线”
更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此
有人用行动写下满分答案
↓ ↓ ↓


然而
有人却在规则面前选择了侥幸与疏忽
结果,事故一触即发
一脚刹车、片刻等待
不少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现对近期一批斑马线前
不礼让行人的车辆进行曝光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效仿

警示曝光

晋江

车辆号牌:闽C32FF0
违法地点:晋江市泉安路至凤池路口路段

车辆号牌:闽C86K3D
违法地点:晋江市双龙路与晋宁路交叉路口

车辆号牌:闽C715PY
违法地点:晋江市池店镇凤池路与智泰路交叉路口
泉港

车辆号牌:闽CA06189
违法地点:泉港区中兴街

车辆号牌:闽DD90Y5
违法地点:泉港区中兴街

车辆号牌:闽C8R65W
违法地点:泉港区中兴街

车辆号牌:闽C027MS
违法地点:泉港区中兴街
永春

车辆号牌:闽C392ZC
违法地点:永春县榜德线

车辆号牌:闽CDD8577
违法地点:永春县榜德线
丰泽

车辆号牌:闽C03KH2
违法地点:泉秀街金帝花园路段

车辆号牌:闽C9S37K
违法地点:泉秀街金帝花园路段

车辆号牌:闽C129RB
违法地点:泉秀街金帝花园路段
惠安

车辆号牌:闽C6L69P
违法地点:省道312线山霞中学路段

车辆号牌:皖DRA715
违法地点:省道312线岩峰中学路段

车辆号牌:闽CDX8103
违法地点:螺城镇建设北路路段

车让人,人让车
礼让斑马线
一份礼让 十分安全
具体该怎么让呢?
一起来复习下吧!

01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3.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4.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02
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1、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2、行人切不可闯红灯,钻越或翻越绿化带、隔离护栏,横穿马路;过马路时不可玩手机,做“低头族”;不要在道路上追逐猛跑、坐卧、打闹;不要与机动车抢行。
03
以下几种通过斑马线的行为
将被处罚

1、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2、机动车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
3、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
4、机动车强行逼停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5、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斑马线很短
短到只需要一脚刹车的距离
斑马线又很长
长到需要所有的驾驶人
用一辈子的谨慎和礼让才能贯穿始终
行经斑马线,请切记:
斑马线前,车让人,人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