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是“国际禁毒日”,也就是在这一天,泉港法院集中宣判3起涉毒案件,3名涉毒人员被依法判刑。


当天,泉港法院刑事审判庭助审员张东杰依法宣判3起涉毒案件,涉案被告3人,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禁绝毒品、严打毒品犯罪的决心。


泉港法院刑事审判庭助审员 张东杰:“林某清是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10克,本院是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另外陈某江,有两个罪名,一个是贩卖毒品罪,一个是容留吸毒罪,其中贩卖毒品罪6克,容留他人吸毒3人3次,依法判处两年半,罚金4000元。”

在庭审现场,记者注意到,其中一名女性涉毒人员今年才16岁,由于容留他人吸毒,被警方抓获。鉴于其系未成年人,案发后认罪态度好,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判处。

泉港法院刑事审判庭助审员 张东杰:“被告人张某敏涉嫌罪名是容留他人吸毒罪,因为其是未成年人,且是初犯、偶犯,在庭审过程中也能认罪,在侦查机关侦查期间,也能如实交代罪行,依法判处最低刑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1000元。”

张东杰告诉我们,当天宣判的这三个案件中,涉毒案件人员趋于低龄化,不少人在毒品高额利润的诱惑下,铤而走险,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对于此类案件,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泉港法院刑事审判庭助审员 张东杰:“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涉及毒品的行为,一定要远离,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贩卖毒品罪行是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珍爱自己生命的同时,也为我们的家人考虑。”